焕忠半导体新材【cái】料(江苏)有限公【gōng】司年产【chǎn】半导体用贵金【jīn】属粉【fěn】体【tǐ】 100吨等项目环【huán】境影响【xiǎng】评价公众【zhòng】参与第二次公示

(发稿日期:2024-9-9

根据《中华人民【mín】共【gòng】和【hé】国环【huán】境【jìng】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【huán】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【fǎ】》(生态环境【jìng】部令第4号)等法规要求,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
(一)建设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焕忠半导体新材料(江苏)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用贵金属粉体100吨等项目

项目性质:新建

建设地点: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金丝港路512

项目总投资:总投资30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

(二)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

租用苏州市吴中区【qū】郭巷【xiàng】街道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【huì】位于苏州【zhōu】吴中经济【jì】开发【fā】区郭巷街道金【jīn】丝港【gǎng】路512幢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租赁面积为1576平方米。本项目新购置水雾化机1台、离子雾化机1台、电解槽2个、熔炼炉2台等。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半导体用贵金属粉体100吨、金属丝100吨、金属片100吨的生产能力。

(三)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

1)废气:本项目废气经管道/通风橱收集后进入“三级喷淋塔+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”治理后再通过27mDA001排气筒高空排【pái】放;根【gēn】据上述分析,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【zhì】具有【yǒu】可行性,能长【zhǎng】期稳定【dìng】运行和【hé】并具有达标排放【fàng】可靠性。排放【fàng】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【biāo】准后排放,对评价【jià】区【qū】环境【jìng】敏感目标影【yǐng】响较小【xiǎo】,因此本项【xiàng】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。

2)废水:建设【shè】项目实【shí】行“雨污分流”制,雨水经雨【yǔ】水管网【wǎng】收集【jí】后接入市政雨水【shuǐ】管网。本项目【mù】生活污水接【jiē】管排【pái】入河东污水处【chù】理厂集【jí】中【zhōng】处理,尾水最终排入吴淞江。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【yǐng】响较小。

3)噪【zào】声:建设项目实施后【hòu】对厂【chǎng】区周围声【shēng】环境产生影【yǐng】响的【de】因素主要是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【de】噪声,由于企业在设备选【xuǎn】型过程【chéng】中充【chōng】分考【kǎo】虑了声学指标,尽【jìn】量选用低【dī】噪设备,设备【bèi】的安装设【shè】计中【zhōng】采用【yòng】了一系列减振【zhèn】降噪措【cuò】施。根据预测结果,厂界噪声预测值均【jun1】可达到《声环境【jìng】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中3类【lèi】标准【zhǔn】要求【qiú】。因此,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改变原有声环境功能【néng】区级别,项目的环【huán】境影响可以接受【shòu】。

4)固【gù】废:建【jiàn】设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【dào】有效处理或处置,不会对环境【jìng】产生【shēng】直接影响。

(四)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

项目符合国【guó】家产业政策,厂址符合总规和产业规划要【yào】求;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,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,对环境污染贡献值【zhí】小【xiǎo】,影响【xiǎng】小,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能适应【yīng】环【huán】境功能级别【bié】,可维持环【huán】境【jìng】质量现状;能满足清洁【jié】生产要【yào】求;经济【jì】损益具有正面【miàn】效应【yīng】,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【chí】。因此,本项【xiàng】目在认【rèn】真【zhēn】落实【shí】本报【bào】告书提出的环保治【zhì】理措施后,具有【yǒu】环境可行性。

(五)征求意见查阅方式

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登陆http://www.sr-exchange.com/苏州建设项【xiàng】目环保信【xìn】息网查阅【yuè】环评报【bào】告书(征求【qiú】意见稿),如需【xū】要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【qiú】意见稿)或需要索取补充【chōng】信【xìn】息【xī】的该项目公众,可与联系人联系【xì】。

(六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(一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
本次征求【qiú】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【xiàng】目所在地周围的、关注本【běn】项目建设的【de】公【gōng】众,征求对本【běn】项目环境保【bǎo】护方面【miàn】的意见,非环境【jìng】保护方面【miàn】的内容【róng】不在征求范围【wéi】。

(二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1、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;

2、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;

3、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;

4、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;

5、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【tài】度以及对建设项【xiàng】目在环【huán】境管【guǎn】理和【hé】环境保护方【fāng】面的【de】要求和意见。

(七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
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通过来【lái】访、信函、电【diàn】话、电子邮件【jiàn】的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【biǎo】提交【jiāo】建【jiàn】设单位。

(八)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焕忠半导体新材料(江苏)有限公司

联系人:

联系电话:13901462610

电子邮箱:1441136746@qq.com

设单位地址: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金丝港路512

 

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。


附件下载 : 焕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.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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